一.學員繳費後,因故離班者,依下列規定退費:
〈1〉學生自註冊繳清費用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退還學費七成。
﹝說明:若學生於報名註冊所繳費用未達三成,則一律不退﹞
〈2〉自實際上課之日起,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學雜費之半數。
〈3〉在班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以上退還辦法,由教育局所公佈補習班管理辦法,第35條實施。
二.每一張卡為兩個月的學習期限
若於期限內有事不能出席者,請於課前打電話請假,入門班以上學員-請假事後我們將安排時間給予補課,補課時間為每期結束後最多延二個月,如安排補課時間未到或無法補課者視同放棄課程,不得要求退費。幼律班學員如於當期課程請假,不實施補課,每期可有兩堂課折抵下一期學費,但只限退於下一期,不得要求於當期學費直接扣除,如下一期不繼續課程者,則無法折抵,請自行補課。報名時如堂數低於8堂以下若有請假則下期只能折抵一堂。
三.上課請穿著各級規定顏色的舞衣服裝。
四.請提前20分鐘到班準備。
五.在舞蹈教室上課者,不准穿戴任何飾品,如:項鍊、手鍊、手錶、戒指等。
六.女生規定綁包包上課,請自行梳理整齊到班或如需老師代綁請帶齊綁頭髮用品。
七. 請各位學員於上課前,將上課證交到櫃檯,並於下課後領回。
八.用完的舊卡請勿丟棄,集了一定的點數可兌換禮物。
十. 新生試跳者收單堂試跳費,試跳完畢當場報名者,可免收試跳費。
十一.『幼兒律動課程』每級內容教學時間為半年。
『芭蕾、民族課程』入門-5級、專1-專5,每級內容教學時間為一年。每年七月為新課程的開始,除經過老師評定該學員可跳級學習,家長不得要求跳級。